Financial protocol book | Page 14
合作与发展——纪念中以政府贷款合作20周年
以色列政府贷款-中以财金合作的桥梁
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是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以
外国政府贷款为代表的双边财金合作是我国财政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
合,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有效措施和具体体现,对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建设部署,
推进改革与创新,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色列政府贷款是以色列政府对华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贷款,是中以财金合作与交流的主要渠
道。我国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始于1995年,中以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订了中以财政合作第一号议定
书,标志着双方政府贷款合作正式开始。此后,双方又续签了新的合作议定书及相关修正案,贷款
合作不断丰富和深化。
截至目前,以色列政府承诺提供贷款26亿美元,累计生效项目330余个,使用贷款金额约17亿美
元。贷款项目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农业开发、教育培训、水处理、通信以及其他高科技领域,遍
及中国29个省、市、自治区。
2012年,中以双方签订专项财政合作议定书,以方为中国提供政府贷款3亿美元,支持陕西、甘
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北五省区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帮助5省区提升农业发展和农田水利建
设水平,转变当地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目前,该项目正在顺利实施中,已开始产生明显的经济社
会效益。2015年7月,两国财政部新签订了中以财政合作第三号议定书第三号修正案,以方承诺再向
中国提供5亿美元贷款,用于引进以方先进技术和优势产业支持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
通过中以双方二十余年来的不懈合作,以色列政府贷款已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对外财金
合作领域引资引技引智的典范。未来中以财金合作还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我们期待与以方进一步
深化和扩大政府贷款合作,继续利用以方优惠资金,在环保、农业、节能、通信和先进制造技术等
重点领域加强合作,引进以色列的先进经验、技术和装备,促进国内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支持中方的贷款项目单位与以色列公司进一步开展合作,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密切两国的
友好合作关系。
我坚信,通过中以双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中以财政部门的努力,中以政府贷款合作一定能再
创佳绩,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财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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