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Investors Magazine | Page 23
date),发布于2015年12月9日。发布当时,批准区域中心
项目的法律将于12月11日过期,所以该公告显示对区域中
心项目的投资人的签证配额是“不可用”。2015年12月签
证公告列出,中国大陆申请人非区域中心和区域中心项目
的排期日都是2013年12月15日。鉴于被纳入2016综合拨
款法的区域中心法规延期——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见
Division F, Title V, Section 575),似乎2016年1月签证公告
中的排期日-2014年1月8日-也会适用于目前区域中心项
目的投资人。这会让人假定中国大陆申请人等待签证名额的
时间是两年。但此假定是错误的,因为有远多于两年时间跨
度的申请人已经在排队了。
中国投资人可能要等多久
对于今天新的投资人而言,可能要等多久?要计算有多少人
在排队等待签证名额,就需要计入两类人群之和:已经递交
申请还在等待审核的人,和已经获得I-526批准在等待签证
名额的人。
待审的申请
2015年12月4日USCIS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
17367份I-526申请待审核。到了现在,USCIS又收取了另
外3个月的申请,但在这3个月里,也完成了一些申请的审
核。9月30日结束的2015财政年第四季度的申请递交量大幅
上升(6575份申请,相比之下前七个季度平均收件量低于
3000)。2015财政年第四季度的大幅上升,无疑是因为区
域中心法规将在9月30日过期,预计更新的法规会提升最低
投资额,还有可能更改其他有关投资资格的规定。区域中心
法规原定延期至12月11日,后来又延期至12月16日,同时
有更多的投资人加快步伐做出了认购,因为根据公布的提案
和谈判进展,他们更加相信并预计会有涨价和法规变动。
USCIS在过去四个季度里,每个季度平均审核少于2500
份的申请。我据此得出结论,截至2015年12月底USCIS处待
审的I-526申请增加到了至少20000份。从2014年和2015年
的平均情况看,90%的I-526申请得到了批准,所以我们把这
个数字减去10%,也就是18000份申请会得到USCIS批准。
但这只是18000位投资人,其家庭成员同样需要签证
名额。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2013年年鉴的移民数据,附表
纲要的表7,就业类移民者一半以上是家庭成员。我们假设
对于每位投资人,平均有一名随行家庭成员获得签证。因
此,I-526申请待审的投资人将使用大约36000个签证名额。
获批申请等待签证名额
第二类影响签证排期的人群是已获得I-526批准但尚未获得
签证名额的。在2016年2月签证报告D部分所链接的报告
中,美国国务院称截至2015年11月1日已有17662位已注册
的申请人(投资人和家庭成员)在国家签证中心(NVC)
等待审核。
很难看懂这个数据,不过我认为,它低估了已批准的
I-526申请的签证需求。NVC一直以来只直接向投资人寄
送签证费账单,不提及其家庭成员,除非投资人意识到家
庭成员在签证费账单阶段应该被纳入,并且在支付签证费
前告知NVC。2015年12月签证公告中显示EB-5类“递交
日”(date for filing)是2015年5月1日,因此NVC应当已经
对2015年5月1日前递交申请的投资人寄出了签证费账单。
一些人暂时不会递交签证费账单,因为在“申请最终发放
日”对他们的优先日变为“可用”之前,他们要等很长一
段时间。一些人可能在I-526递交时身在美国,并且表明他
们希望调整身份,所以USCIS根本不会把他们的申请寄给
NVC注册。所以我猜测这17622位“已注册的申请人”数
据低估了已经获得申请批准且在排队等待的投资人和家庭
成员数量。
用另一种方式计算。在2015年12月签证公告中,“最
终发放日”签证可用——即可以发放签证——的人在2013
年12月15日前递交了他们的I-526申请,这是两年前。最乐
观地估计新投资人的等待时间,我们假设申请在2013年12
月底之前被批准的所有人都已经获发了签证(我们知道这是
不真实的,因为有些人掉队了)。自2014财政年第一季度
起获得批准的I-526申请总量是12418。通常85%的EB-5投资
人来自中国大陆,所以其中15%的人可以在申请获批后立刻
移民,所以我们假设只有10555位已获批准的投资人在排队
等待。和申请待审的情况一样,我们把这个数字乘以二,计
入家庭成员,所以对于申请已获批的投资人及其家庭成员,
有21000个签证名额还未发出。这个数据似乎是对NVC系统
里17622位“已注册的申请人”数据的合理上调。
把两类相加,待审(36000)和已批准(21000)的投资人及
其家庭成员需要的EB-5签证总数大约是57000。这差不多是
每年10000个签证名额六年的量。
其他调整
对于中国大陆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