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决条件 / 要求 : 向学生服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供适当文件 。 教学副主任和相关系主任或协调员是否 批准将取决于对所提交文件的审查结果 。
留学生应注意 , 同等课程的评估有专门的政策 。
挑战
通过 “ 挑战 ” 程序获得学分是对无文件证明的先前学习授予毕业学分的一种手段 。 学生有权通过 “ 挑 战 ” 程序获得教育部开发的 10 、 11 或 12 年级课程的学分 。
挑战程序必须对学生的课程能力和 10 至 12 年级所有课程的内容进行评估 。 成绩至少达到 C- 和 50 % 标准的学生才被视为挑战成功 ; 但是 , 如果学生的成绩不够出色 ( 至少达到 86 %), 学校 会强烈建议学生不要继续学习加速课程 。
先决条件 / 要求 : 向学生服务部提出申请 。 在对 11 年级和 12 年级课程的所有课程学习标准以及 10 年级课程的课程能力和内容进行评估后 , 教学副主任和相关系主任或协调员将决定是否批准申 请 。
校外学分
成功完成教育部规定之外的一系列学习活动可获得校外学分 。
有些课程的学分可计入毕业课程项下的必修课程 ( 如美术或应用技能 ), 有些课程的学分可计入 选修课程 。
以下资源有助于评估校外学分 :
● 提供认可的校外学分的机构
● 校外体育学分课程
● 课程登记处
先决条件 / 要求 : 向学生服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供适当的文件 。 教学副主任和相关系主任或协调员将 在评估文件后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
独立指导学习 ( I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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