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0 、 11 或 12 年级教育部课程或理事会认可课程的学习成果子集 , 成功完成独立学习的学生 可获得独立指导学习学分 。 学生可深入学习一门或多门学习成果 , 也可以更广泛地修读一门课程 的多种学习成果 。
IDS 学分仅用于满足选修课要求 。
IDS 课程可获得 1 - 4 个学分 。 如果学生完成某门课程的部分成果 , 学校可使用 IDS 学分向教育 部报告其成绩 。
先决条件 / 要求 : 向学生服务部提出申请 。 教学副主任和相关系主任或协调员将根据预期的计划学 习成果 , 批准启动独立指导学习 。
基本学习
本部分规定在降低对学生课程期望的背景下 “ 基本学习 ” 的含义 , 以及导致需要向学生提供基本学 习计划 ( ELP ) 短期支持的情况 。 需要注意 ,“ 基本学习 ” 与通常所说的 “ 调整 ” 或 “ 修改 ” 是不同的策 略 。 后两个术语描述的是对在学习方面被认定为需要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学生提供的持续支持 。
什么是基本学习 ?
每个学生在一门课程中必须掌握的基础或最低限度的能力和基本内容知识 , 这样 , 学生才能在今 后的学习中取得成功 , 完成课程后获得的学分才能具有学术诚信 。
什么是基本学习计划 ( ELP )?
ELP 是一种短期干预 , 其中学生的学习要求由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决定 。 这表示在固定的时间段 内 , 教师将通过 ELP 向学生传达最低评估要求 , 以便学生继续修读课程并获得学分 。 在启动 ELP 之前 , 学生必须确认计划的四个关键方面 。
1 . 根据 ELP 的预计持续时间和已排定课程的难度和 / 或数量 , 学校会要求学生减少课程负 担 , 作为只允许在选定课程中展示基本学习成果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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