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睿者先行》第3卷 5卷本《睿者先行》第3卷 | Seite 301

单中。 一个人要对他自己的近百项大大小小的权力保持清晰的概念 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公众能详细了解它们了。 但公众清楚地了解他们拥有哪些基本的权利,这些权利是绝 对明晰的,毫不含糊的,也就是一切权力不得进入的领域。 公民拥有的那些基本权利,不但市长没有干涉之权,市委书 记也没有,任何人都没有。 用法律的形式明确权力不得运用的场合,对文明社会是不可 或缺的。 以美国宪法为例,它在规定了国会权力后又给它规定了不可 行使权力的若干方面,如“不得通过公权褫夺令或追溯既往之法 律”,“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削减 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削减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伸冤之权 力。” 衡量一个社会是不是法治社会,不仅是看政府做了些什么, 更要看政府没有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在走向法治民主的道路上,立法上的突破是禁止政府或其他 机构和组织侵害公民基本权利。 有这样一个标明权力禁区的法律存在不一定有法治,但至少 可以表明我们社会在观念上的进步;若没有它,谈论法治都将是 不着边际的。 2006 年 5 月 12 日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