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57
1999 年之后,司法职业化曾经是司法改革的主旋律,但其实
一直没有被给予真正的机会,以至今日仍徒具表面,没有太多实
质进展。法官军服不穿了,换上了法袍,拿起了法槌,但是他们
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究竟变了多少?
我们只要看看最高法院院长为评比选出的“十杰法官”颁奖
的场景就知道,这样的法官是没有什么独立人格的,也很难期望
他们有抵抗上级权力干预的勇气和能力。
2008 年后,司法行政化乃至政治化进一步加剧,最高法院至
今还在宣传延安时期的“马锡五模式”,鼓励法官到田间、炕头办
案,甚至主动出击、调解纠纷(所谓“司法能动”)。
少数左翼学者也顺势附和,好像中国还生活在不需要现代法
治的延安年代,人人都是只要“讨个说法”的“秋菊”。
难道这就是今天的中国?
当今中国司法的真问题究竟是什么?
当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不论哪种改革思路,都应
该获得地方试验的空间,最后由改革的实际效果说了算。
中国经济改革曾有一个小岗村,但是司法改革却一直没有一
块自己的试验田。
广东等中国沿海比较开放的地方完全可以搞一次真正的司法
改革,重庆也可以继续“唱红打黑”,甚至司法进一步政治化。
最后看一看、比一比,不同改革模式的效果到底怎么样?究竟
哪种改革提高了司法公正?哪种改革加剧了司法腐败?
当然,前提是新闻报道要自由,信息一定要公开。只有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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