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42
己制定的法律成为门面。
在一个腐败已经渗入毛细血管的社会,相对的清廉会因为阻
碍腐败而被冠以“腐败”之名遭到清算。
专制的最大后果尚不在此,而在于泯灭了国民的自由人格,
摧毁了他们的内在尊严,并使他们心怀恐惧地匍匐在它的阴影之
下。
在全能政府的对面,是一群无能的人民,他们的共同点在于
丧失尊严和耻感。
官员不以剥削欺诈人民为耻,人民不以接受奴役为耻;人民
的卑贱懦弱纵容了官员的骄横无耻,官员的飞扬跋扈加固了人民
的恐惧臣服。
经过百年折腾和三十年“发展”之后,中华民族的道德境界
已经退缩到人人为己的经济动物状态。
事实上,政治专制不仅剥夺了绝大多数人的尊严和人格自由
发展的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高居统治阶层的君子自己发表意见和
谏言献策的自由。
因为不存在强迫君上履行义务的有效机制。虽然个别忠臣敢
于直言犯上、冒死谏君,但是在统治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制度
环境下,君子即便在位也难免出于对无限权力的恐惧而不得不限
制自己的言行,不在位则更无从防止公权对个人尊严和自由的践
踏,而这显然不符合君子本来无忧无惧和凛然正气的人格形象。
对上,
“君子”无法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皇权侵犯;对下,他
们也不能保证自己不滥用权力并侵犯多数小民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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