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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政府已经发布的原油出口许可中,很多是美国产的轻质低硫原油出口到加拿大作为稀释料 使用——因为加拿大产的油砂重油非常粘稠,流动性很差,生产商需要从美国进口轻质低硫原油 ,用于稀释油砂,提高油砂的流动性便于输送加工。 3. 未来北美原油产量预测 据国际能源署(IEA)2013 年 10 月发布的报告预测,今后 5 年,全球新增原油供应量的 1/3 将来 自美国。由于页岩油产量上升,美国最早将于 2015 年取代俄罗斯,成为世界最大的非欧佩克产油 国;将在 2016 年前取代沙特,成为全球最大石油生产国;到 2035 年美国国内能源需求将实现自 给自足。 EIA 亦在 2013 年 12 月发布的《年度能源展望》中大幅上调了美国国内原油产量预期,预计 2016 年美国国内原油产量将达到 950 万桶/日,接近 1970 年 960 万桶/日的历史最高水平。2020 年以 后,美国国内原油产量会逐渐减少,但在 2040 年之前都将保持在 750 万桶/日以上的水平。另一 方面,随着美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消费比例上升,原油消费相对缩减。与此同时,加拿大油 砂产量亦增长迅猛,使北美市场原油供给越发充足。 综合这些预测,未来北美市场的原油供需基本面将发生逆转,出现供大于需的局面,北美本土不 能消化的原油产量势必要出口,在全球寻求市场。而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的原油 需求将拉动全球总需求稳中有升,尽管欧佩克剩余产能回升,美国原油能否大量出口,仍将对全 球原油市场供需平衡产生显著影响。美国原油出口政策进行调整的契机或已来临。 二、美国原油出口的法律规定及其对原油出口的影响 1. 美国现行原油出口规定范围 由于上世纪 70 年代的阿拉伯石油禁运,美国于 1975 年通过《能源政策和节能法》(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该法案以及同时期颁布的《出口管理法案》(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 和《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对美国原油出口进 行了一般性的禁止,并规定特殊情况下的出口例外,授权美国总统可根据国家利益颁布特别出口 许可。 根据上述法律,目前以下情形可向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和安全管理局(BIS)提出申请,获得原 油出口许可证: 1)阿拉斯加库克水域入口地下原油(现已比较罕见); 2)阿拉斯加北坡原油(需经阿拉斯加管线(Trans-Alaska Pipeline)运输,限量 5 万桶/日,需由在 美国注册的船舶运输); 3)出口至加拿大仅供其国内消费或使用(无数量限制); 4)加州某些油田生产的重油(API 度 20 以下;限量 2.5 万桶/日;限期 90 天); 《流》创刊号 Page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