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合格入选标准 a. Renown Health 服务符合 FAP 资格 。 i. 在医院执业的医师及外科医生( 包括但不限于麻醉师 、 急诊医师 、 病理科医师和放射科 医师) 均属独立执业人员, 可借助医院的医疗机构为其患者提供诊疗护理服务 。 部分医 师及外科医生并非 Renown Health 聘用的代理人, 担保人可能会收到他们单独提供的服 务账单 。 非 Renown Health 聘用的独立执业医生或代理人提供的服务, 不纳入 Renown Health 的经济援助计划范围 。 b. 未结清账户 、 坏账账户以及逾期未满 90 天的账户均符合条件 。 特殊情形需经收入周期副总裁
及以上层级审批 。 c. FAP 不适用于被视为非医疗上必要的收费项目 。 d. FAP 不适用于美容手术 、 减重手术 、 人工受孕 、 当日手术及打包收费手术 。 e. 所有筛选均以担保人提交申请时的财务状况为准 。 f. 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标准: i. 担保人须申请政府援助 / 保险 。 1. 若担保人收入水平超出政府援助 / 保险的申领标准, 则无需提交相关申请 。 2. 若患者不配合申请政府援助, 则可能无法获得经济援助 。 ii. 将根据申请时现行的全国 FPG 标准, 为申请人核定 FPL 。 1. 对于家庭 FPL ≤ 400 % 的担保人, 可纳入 FAP 计划的审核范围 。 g. 特殊情况: i. 担保人因病况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其既往收入水平将不再作为 FPL 的评定依据 。 ii. 灾难性: 若患者单次诊疗护理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其税前年收入的 25 %, 或过去十二( 12) 个月内患者或其直系亲属在 Renown 产生的或支付给 Renown 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超过其家庭收入的 25 %, 即构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 对于收入超过 FPL 400 % 但因灾难性 疾病导致高额医疗支出的担保人, 可酌情纳入 FAP 的考虑范围 。 收入核定标准将与非灾 难性 FAP 保持一致 。 计算符合条件病例的调整金额时, 将从待结算医疗费用总额中扣除 25 % 的收入, 再对剩余差额进行调整 。 如果需要, 这 25 % 的费用可按付款计划缴纳 。 iii. 在极少数情况下, 若患者无法满足入选条件, 医院 CFO 有权酌情审核并裁定其资格 。
5. 预先资格认定( 免申请): 若担保人符合以下贫困认定条件, 则无需提交 FAP 申请表即可获得 FAP 审批 。 a. 对于参加外州 Medicaid 但本院非其指定医疗机构的患者, 若因该州 Medicaid 参保或 报销政策导致本院无法成为其医疗机构( 需验证 Medicaid 参保状态), 则 i. 医院可凭 Medicaid 参保确认作为资格证明 。 b. Medicaid 服务被拒或福利已用尽的患者 c. 经查无遗产的已故担保人 d. 根据两个来源( 包括有效庇护地址 、 诊断病例记录 、 临床医生记录 、 公共档案 、 征信机 构记录 、 患者本人声明等) 或因持有效收容机构审批函或确认函而被认定为无家可归的 担保人 。 i. 符合无家可归认定条件的服务, 其服务日期前后三个月内产生的相关账户, 均可 适用无家可归调整金额( 调整代码: 5045) 。 ii. 各州和地方代表贫困的数据来源或信用评估工具, 均可作为审批担保人加入 FAP 的信息来源 。 iii. 这些信息来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作为取消申请人资格的唯一依据 。 e. 有资格参加援助计划( 即食品券 、 福利等) 或被认定为医疗贫困人群的担保人可豁免
FAP 申请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