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Investors Magazine | Page 10
EB-5区域中心项目
尽职调查
作者/湯姆·罗森斐德
(Tom Rosenfeld)
和华尔德·金丁
(Walter S. Gindin)
一. 前言
目前,
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成为EB-5投资移民计划
1
合格项目推广方的区域中心约641家。 随着获批区域中
心数量的快速成长,
可供投资人选择的EB-5投资项目数
量及种类亦随之增加。
EB-5本身的复杂结构使得任何投
资决定的风险性更形复杂。
除了从财务角度考虑之外,
为
了确保自己能达成永久移民目标,
投资人还必须评估他
们选择的投资是否符合移民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投资
人务必要进行多方考虑,
因为选择适当的EB-5投资项目
从不是件简单的事。
过去一年来,
美国移民局大幅增加与相关联邦单位
的合作,
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的合作。
美国移民局此举是要确保投资项目信息的完整
揭露,
以便辨识并预防试图利用EB-5计划进行诈骗的不
实证券发行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对EB-5计划的監控日渐
增加,
使得许多EB-5投资项目推广方开始在他们的发行
文件内揭露更多信息。
[1] http://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immigrant-investor-regional-cen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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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中介与投资人在评估区域中心型EB-5投资项目
时,
应就区域中心项目推广方及该项目本身进行广泛的尽
职调查。
为达成这个目标,
移民中介与投资人每次都应详
细阅读区域中心提供的完整发行文件、
提出后续相关问题
并咨询有经验的财务/税务专业人士及移民律师,
以了解
投资项目本身合乎EB-5计划法规要求的程度,
以及投资
项目因某些原因受到波及时会引发哪些潜在影响/风险。
以下讨论旨在提醒移民中介和投资人一些在评估
EB-5区域中心投资项目时应提出的问题。
当然,
这些问题
并不是只有在进行尽职调查时才应该考虑。
这些问题关
乎一个EB-5投资项目的价值,
却不一定会在发行文件或
其他美国移民局递件文件内被突显出来。
二. 了解计划的基本原则
首先,
无论移民中介或投资人先前接触EB-5计划的
程度多寡,
我们希望提醒读者的是-要先了解EB-5法规
的基本原则,
才能合理评估用来申请I-526的特定项目是
否合乎其规定。
EB5投资者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