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and WTO Jan. 2016 | Page 8

入WTO,在享受其他成员所提供的利益和便利的同时,中国也在改变自己的贸易体制,逐渐融入一个法治的国际环境,特别是加入时大量修改法律(例如取消进出口权的限制和增加透明度的要求)和加入后频繁使用争端机制解决国际争端(目前已达50个案件),甚至到了2014年还特别强调贸易政策“合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法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过去十五年,中国能够认真遵守WTO规则,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并且严格执行WTO裁决,甚至为此修改法律(例如2010年为执行“中国知识产权案”而修改《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社会进步。

回顾过去,我们也许可以总结:过去十五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得益于法治,而社会进步也体现在法治。因此,我们纪念十五周年,是在纪念法治的胜利和成效。

目前,WTO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一方面是新回合谈判成效甚微,令人开始怀疑WTO作为多边谈判平台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各成员却热衷于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似乎在将贸易体制“碎片化”。中国应该怎么办?

中国付出了十五年时间的艰苦努力加入了WTO,又摸索了十五年时间逐渐适应了这套多边贸易体制并且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那么中国的态度肯定应该是“维护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2011年12月11日胡锦涛主席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高层论坛”上的讲话)。也许过去十五年,中国是在学习和适应,而在今天,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多边贸易体制却出现了危机,那么中国就理所应当挺身而出,重振这个以规则(法治)为基础的体制,既有利于自己,也造福于他人。

令人欣喜的是,以中国为主导的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9月4-5日)做出了明确的表态:承诺“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透明、非歧视、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优先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题谈判”;明确WTO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是:“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在贸易自由化和贸易规则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其同世贸组织规则保持一致。……确保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对多边贸易体制形成补充,保持开放、透明、包容并与世贸组织规则相一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公报》第26、27段)。我们相信,“构成兼顾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同地域平衡,人口占全球的2/3,国土面积占全球的60%,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90%,贸易额占全球的80%”(G20官网)的二十国集团,其表态代表了绝大多数WTO成员的意志。我们也相信,当前的多边贸易体制困难,甚至是已经出现的反全球化思潮,反而是敲响全世界的警钟:二战以来的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以及由此产生的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稳定,并非理所当然,甚至并非一帆风顺,而是随时有可能失去。对于中国而言,也许是时代的呼唤,让中国从幕后走向台前,从国际贸易规则的学习者转变为创造者,并且由于更加深刻认识到法治的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而致力于多边规则的发展和完善。

回顾十五年的历程,基本一帆风顺,而展望未来的道路,却是扑朔迷离。对于个人而言,我们总应该抱着乐观主义的态度,相信明天会更好,而对于国际社会而言,我们也应该同样乐观,因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个人的乐观主义自然应该形成社会的乐观主义。当然,乐观主义的背后,是“十五周年”的回顾与展望以及确认法治之作用所体现的人类理性,以及此后的不懈努力。这应该是“纪念”的应有之义。

纪念法治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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