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75
如果只强调集体的利益,怎么能有自由?
“利人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先于个人,这在逻辑上就
有悖于自由,基于集体主义的制度也就不可能支撑自由。
个人主义不是反对集体,而是只服从基于个人自由选择而结
盟的集体,因为服从于那种自愿结盟的集体才与自由原则内在一
致。如果强迫个人服从不是基于个人自由意志的集体,那本身就
是反自由。
胡适说: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
由发展。所以,胡适强调的“为我主义”是跟个人责任相伴的个
人主义:为了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你先要对自己个人负责,因
而先要“为我”,让自己成器。
胡适一生的为人风范也证明了,一个“为我主义”者可能更
是一个负责任、有社会道德的人,因为他的负责任和守道德更是
基于自愿,不是由于他人的强制。
的确,按“五四”时的社会与政治气候,如果胡适选择做左
派激进青年,加入忘我“利人主义”,那不仅很容易,而且也政治
正确,在脑力上也不需太深的理性思考。
但是,胡适走得更远、更深、更对社会负责,他是二十世纪
中国最为突出的自由主义思想者之一,他的思想和为人里里外外、
前前后后逻辑上相一致。
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胡适的著作值得反复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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