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59
由于行宪机制不合理,当下中国违宪现象大量存在却得不到
纠正,以至少数学者认为中国根本就没有宪法,或者说中国宪法
说是国家的“根本法”,其实根本不是法。要让宪法成为真正意义
上的法律,必须建立司法性质的宪法审查机制。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大模式:在英美法系,普通法院负责司
法审查;欧洲大陆则成立宪政法院,专门负责解释和适用宪法。
中国没有必要一步到位,一下子就让法院来处理宪法问题,
而是可以逐步过渡,先在全国人大或常委会之下建立一个宪法委
员会,以后可以模仿法国成立一个独立的宪法审查机构。
但是这个机构要发挥有效作用,就必须带有司法性质,否则
注定只是一个摆设。
司法审查的范围也可以分阶段扩大,至少现在没有必要审查
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合宪性,而可以限于审查层次
比较低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其实,中国法律规范中问题最大的不是法律,而是各类低层
次、不公开的“红头文件”。
不论通过哪种方式,一种名副其实的司法审查制度将极大提
高宪法的权威,有效遏制各类恶法侵犯人民的宪法权利。
总之,中国的最高国家利益不是航母,不是“神八”或“神
九”,甚至也不是南海,因为这个国家的根本不是领土,而是人
和制度;人的道德和制度不行,众人离心离德,即便别人送来领
土也保不住。
看看美国,除了一开始和印第安人打过仗之外,什么时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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