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铱 《灵铱》书稿 | Page 217
128. 精 神 的 力 量
经济分析工作者偏爱从利益博弈的角度阐释制度的成因和发展,
各种不同利益相互竞争和较量终会达成法律性制度安排。
制度就产生于对不同环境的挑战所做的响应。
因为利益竞争存在于一切社会,而世界的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因利
益竞争而产生法治制度。
以上两种制度发生观有着共同的缺陷,即完全排除了历史中的偶
然因素和精神因素。
人的精神发展完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不受环境限制并超越环境。
超越是精神的特性。
精神有深思熟虑的一面,也有灵光偶然突现的一面。
法治制度取代人治制度是一个分明的世界趋势。
制度的这种一致的方向性和目的性表明它为一定的力量所支配。
这就是精神的力量。
人类在创造中显示出来的方向感和目的意识,不同于动物在猎取
食物时表现出来的方向性和目的性,后者出自本能,前者却出自
精神。
社会制度就起源于共同体中的人们为了解决他们的共同问题所
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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