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人 的 思 想 难 超 其 所 受 的 教 育
文明社会赋予权利以特殊的重要性, 是因为那些权利与人的正当 本性有密切关系 。 所有人都具有作为人的某些最基本的平等的权利, 这些权利超越 国家和法律, 即使没有它们的承认, 权利仍然属于每个人 。 虽然只有受到法律保护和国家承认的权利才算是实现的权利, 但 没有拥有权利并不等于不能主张权利 。 主张某一权利, 就是拥有向社会和他人提出某一要求的权力 。 权利先于法律的观点表明, 不管人们生活在什么样的法律下, 他 们作为人的权利是不容否认的, 而且是一种非常真实的存在 。
讲真话的权利, 就是这种性质的权利 。 讲真话, 是对自己作为人的肯定 。 有发表个人意见的天生欲望的人们, 为什么如此一致地放弃自我 表达, 放弃源自生活的活生生的无可辩驳的直觉, 而乐于充当简 单又生硬的传声筒? 最不会出错的保险方法, 就是逢迎上级的观点 。
绝不会给领导添乱和制造麻烦 。 没有人觉得说假话有什么不妥之处, 更不会有人感到说谎是一种 道德耻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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