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的催化下 , 网络的功能被运
在 用得淋漓尽致 。 许多人开始透过网络 寻找 、 创造商机 , 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 。 在 这个大环境底下 , 网络的魔力可见一斑 。 网络催化 传播力快
网络的出现 , 不单单给人们开了一 线生机 , 宏观上 , 网络更催化了各种资讯 的传播 , 知识的共享和语言的表达 。 网络 的声音逐渐走向多元 , 是件好事 。 然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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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网络同时也成了很多仇恨言论 、 诽谤 、 相互辱骂的第二个战场 。 由于其传 播力快 , 以致很多时候一件事情一旦传开 来 , 便一发不可收拾 。
倘若大家仍然有印象 , 2017 年曾有一 名槟城拉曼学院生 , 疑似在经历一连串的 网络霸凌后 , 在学院附近的组屋 17 楼坠楼 自杀 , 因而身亡 。 无独有偶 , 2020 年 5 月中 下旬 , 一名印裔少女 , 在社交网络被羞辱 为是性工作者 , 且受到了各种不堪入目的
言论而情绪严重受 到影响 , 最终在房 间内自缢 。 在三个 月后 , 另一名少女 被一名男性要求与 之发生性关系 , 并 威胁她说 , 如果不 就范 , 就会将该少 女被移花接木的裸 照散播在社交媒体 上 。 最终 , 这名少 女在 22 楼公寓坠楼 自杀 。
现有法律 控告霸凌
这些透过网 络的言语霸凌和辱 骂 , 实际效果是大 到不可估计的 。 诚 然 , 在这问题之 上 , 马来西亚目前 依然没有设立任何 专法来对抗网络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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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通过匿名方式进行恐吓 , 依旧可 在刑事法典第 507 条文中被捕 。
· 若发表伤害他人名誉的言论 , 可被告诽 谤罪 , 罪成最高可被罚坐牢不超过两年 。
· 1998 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 233 条文更 指出了 , 如果一个人在使用互联网时 , 发送任何色情 、 造假 、 攻击等评论 , 以 达到伤害 、 威胁 、 骚扰他人为目的 , 是 犯法的 。
民事诉讼 被告诽谤
除了以上这一连串的刑事上的法律 , 那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更可能导致发言者惹 上民事诉讼 , 被告诽谤 。 这里和大家分享 一则在去年年末刚审理完毕的民事诽谤案 件 。 这起案件中 , 一名专科医生在脸书上 指控一名接生妇 , 说这名接生妇是骗子 , 让孕妇接受水中分娩 , 因而导致婴儿死亡 。
这起案件中 , 高庭最终宣判这名专科 医生所说的言论构成诽谤 , 甚至宣判这名 专科医生需要交付接生妇女十万令吉的示 例性 / 惩罚性赔偿 。 法官会做这个决定 , 其中的因素是因为这名专科医生不仅发布 了这项诽谤性的言论 , 更回应了帖子里所 发表的评论 。 这不仅侮辱了这名接生妇 , 还实际上发起了针对这名接生妇的诽谤运 动 , 导致后者成了网络霸凌的受害者 。
言语伤人 胜于刀枪
在个节点上 , 我们不难发现 , 法庭已 经承认了网络霸凌的存在 , 并且愿意因此 而给予被告高数额的惩罚性赔偿 , 以达到 阻吓的效果 。 这点 , 在网络霸凌逐渐严重 的近今日 , 并不见得是件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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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安
Eric Teh Kok Ann 执业律师
网络原有 的言论自由本 可以供大家一 个美好的虚拟 世界 , 但愿大 家善用之 , 以 免杀人于无 形 。
—— 郑国安
古有云 : 言语伤人 , 胜于刀枪 。 网络原有的言论 自由本可以供大家一个美好 的虚拟世界 , 但愿大家善用 之 , 以免杀人于无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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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血症 SEP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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