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中加学校中学生手册 CCSC-STUDENT-HANBOOK-140-210-200T-105T-20170815 | Page 19
第三条:升降国旗制度
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根
据《国旗法》中关于中小学每周(除节假日以外)举行一
次升旗仪式的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由值周班负责每天升降国旗,遇大风雨雪天气及时收
回国旗。
2.每周一早晨举行全校升国旗仪式,每个同学按国旗法
要求认真参加升国旗仪式,集合做到快、静、齐,不迟
到,不早退,听从指挥。
3.升国旗仪式时各班应按学校统一规定身穿校服。
4.升国旗时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姿势
要规范,表情庄严肃穆。
5.唱国歌时声音洪亮、整齐、有感情。
6.班级代表发表国旗下讲话时,各班应保持队列整齐,
无小动作,无讲话现象。
7.平时升降国旗时,在操场活动的同学均应自觉在原地
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等升降国旗完毕方可自由活动。
8.升旗手采取轮流制,由值周班选四名品学兼优的同学
担任,各升旗手要在值周前接受训练,保持动作准确、规
范。
9.国旗下讲话人员由值周班选出一人或多人,锻炼学生
的公众演讲才能,内容要有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