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protocol book | Page 22

合作与发展—— 纪念中以政府贷款合作 20 周年

中国以色列政府贷款合作概况

1995 年 4 月, 中以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财政合作第一 号议定书》, 开始双边政府贷款合作 。 此后, 中以双方续签了第二 、 第三号议定书和相关修正案以 及关于西北 5 省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议定书 。 通过上述议定书, 以政府累计向我承诺提供优惠贷款 26 亿美元 。 议定书规定, 每个贷款项目的以色列供货成分应不低于商务合同总额的 40 %。 截至 2015 年 底, 在中以政府贷款合作项下, 累计生效项目 330 余个, 贷款总额约 17 亿美元 。 贷款项目主要集中在 医疗卫生 、 农业开发 、 教育培训 、 水处理 、 通信以及其他高科技领域 。
2012 年, 为帮助中西部地区农业开发和脱贫, 财政部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 3 亿美元, 引进以色 列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和灌溉设施, 在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和新疆西北 5 省区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 目 。 全部贷款资金将由财政部偿还 。 这一项目创新性地利用以色列贷款和先进技术开展农业开发和 扶贫, 成为双方合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 。
中以两国政府贷款合作总体顺利, 成效显著, 得到两国财政部领导的高度重视 。 贷款项目的成 功实施, 一方面对国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以色列先进技术设备对 华出口, 实现了互利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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