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Investors Magazine | Page 34
另一项对于外国投资者的有利变化与其家人有关,
也就是对外国投资者子女年龄限制的放宽。
根据当前规
定,
如果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
被终止,
而外国投资者的子女在法律上不再
被视为未成年人,
投资者在重新提交永久居留权申请时
就不能将他/她包括在内。
众议院第616号议案希望改变
这项规定,
允许之前在有条件居留期间被视为未成年人
但现已成年却未婚的子女和其父母一起再次提交申请,
条件是该申请需在一年内重新递交,
且投资者子女在此
期间依然保持未婚状态。
我们预计这项变更能使一小部
分申请人受益。
必须阐明的是,
这项变更与有条件居留身
分没有受到终止的申请人大抵上无关,
读者千万不要混
淆观念。
按照现行规定,
只要有条件居留身分没有改变,
就算投资者子女在有条件居留期间成年
(满21岁) 这些
,
子女也会继续包含在其父母的申请之内。
《反海外腐败法》
(FCPA)
并非首次被运用于EB-5
项目,
但将其编入法律中却是第一次。 反海外腐败法》
《
(FCPA)
不时被运用于涉及欺诈与诈骗的案例中,
尤其
在涉及外国移民代理时。
在1934年的
《证券交易法案》
(
“
证券法”中设立的
)
《反海外腐败法》FCPA)实是专为防
(
止与美国有一定程度联系的个人对政府或其他官员产
生影响而制定。反海外腐败法》
《
适用于为促进影响而采
取行动的美国私营企业、
在美国进行证券交易的外资企
业、
美国侨民、
美国公民及美国居民,
不论其自身处于美
国境内与否皆是如此。
具体就涉及EB-5而言, 反海外腐
《
败法》
的主要目的是消除资金来源和个人移民史方面的
贿赂或腐败现象。
正如其他出版物指出,
一些区域中心
已因涉嫌向移民官员提供现金或实物贿赂而遭到强烈
谴责。 《反海外腐败法》
将
的条款编入
《移民与国籍法案》
可作为一种更有力的威慑手段。
重新授权EB-5区域中心项目的远景展望:
请密切关注众议院第616号议案,
因为该议案是目
前唯一一项寻求延期EB-5区域中心项目的立法,
一月份
刚提交至众议院司法委员会,
随后将提交至司法委员会
的移民与边境安全分委会。
波利斯议员
(Jared Polis)
的
法案是确保未来有效实施EB-5区域中心项目的重要一
步。
该法案赋予了当前项目更多保障措施与利益,
为发展
更高效的项目做出有效的准备。
现在,
我们可以很乐观预
测:
EB-5区域中心项目不是将获得重新授权,
就是将被无
限期延长。
★
移民律师安立奎·冈萨雷斯
(Enrique
Gonzalez)
是法格曼·德雷·柏纳森和陆威
律师事务所
(Fragomen, Del Rey, Bernsen
& Loewy, LLP)
佛罗里达办公室的管理合
伙人。
他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专业法律
咨询服务,
尤其擅长指导
高净值人士使用投资途径
来达成移民目标,
比如申
请EB-5签证。
他也为来自
各行各业的公司管理合
规方案。
殷大为 (David A. Enterline)
美国资深移民律师
在中国地区
超过20年实务经验
长期定居中国、在中
国洽公、中文也通
经常受邀参与EB-5研
讨会或担任演讲宾客
共享中华文化、时区
相同、沟通无碍
代表过无数客户办
理移民、成绩卓越
协助支持中介和投
资人非常容易
代表过无数投资人、移民顾问公司和
项目方进行 EB-5投资移民程序、市
场咨询、以及研讨会等工作
中天国际法律事务所
[email protected]
中文服务人员: 柯懿容
电话: +886-2-25169577
[email protected]
网址: www.wtwct.com.tw/david
办公地址: 台湾台北市民生东路二段149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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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者杂志
法学硕士背景、美国律师执照、美国投资
协会IIUSA会员、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会
员、美国商会AmCham会员、专业诚信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