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Investors Magazine | Page 43

1. 中国家庭移民美国的几种常见选择 公司规模小,公司组织结构太简单而拒绝小公 司的EB-1C申请。所以小型公司的EB-1C申请结 果很难预测。 一般来说,目前还在中国的家庭有以下几种常见的以雇佣关 系或投资为基础的移民方式: • 直接投资移民(Direct EB-5) • 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Regional-Center EB-5) • E B - 1 C : 跨 国 公 司 的 高 管 ( M u l t i n a t i o n a l Executives or Managers) 1. 直接投资移民:投资人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到一个 新的商业企业,产生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虽然直 接投资移民也有积极的方式(投资者自己经营和管 理)和间接的方式(投资者只是有限合伙公司的有 限合伙人,自己不参加日常经营和管理),但大部 分的直接投资移民的人都是希望自己掌控资金,希 望自己参加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以选择直接移民 方式的投资人大多是自己经营和管理企业。 2.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投资人把50万或100万美元投资 到一个移民局事先批准的区域中心里,投资人不直 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10个工作机会可 以是10个全职员工,也可以是10个间接的工作机会 (通过经济模型来计算)。一般来说,现在市场上 所有的EB-5项目都是在目标就业区的50万美元的投 资项目。 3. L-1A to 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在中国的公司担 任高管职位一年以上,被派到美国的子公司,分公 司或附属公司继续担任高管职务,只要美国公司已 经在美国经营业务一年以上,即可以通过EB-1C办绿 卡。如果美国的公司是刚刚成立或者在美国经营生 意还不到一年,则只能先申请一年的L-1A签证,等 美国公司经营了生意一年以后再申请绿卡。EB-1C的 非移民签证是L-1A签证。虽然L-1A签证和EB-1C的 法律要求相同,只是EB-1C要求美国公司已经经营业 务一年以上。但实际上,移民局对EB-1C案件的审理 比起L-1A来说要严格和苛刻许多。 与EB-5投资移民相比,EB-1C的优势如下: • 申请人不需要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 法律没有规定投资的最低额度 • 目前还没有必要等移民配额 • 移民局的严格审查:移民局对于此类案件的审 查非常严格,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更是 如此。因此,申请人往往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 和证据,以证明公司的业绩和发展状况以及申 请人作为管理人员的职权 范畴。这种提供材料 的过程非常繁琐,也带来很多的律师费用。 • 移民局对于EB-1C的拒绝率很高。虽然移民局 并没有公布对EB-1C的批准率,但根据笔者的 了解,移民局对于EB-1C案件的拒绝率远远高 于EB-5案件。 • 与大家的理解相反,通过EB-1C申请绿卡的投 入往往不止50万美元。这并不是一个省钱的 拿绿卡的方式。恰恰相反,通过EB-1C花的钱 一般不仅不少于50万美元,而且非常费时间和 精力。这不是一条又省钱又省事的办绿卡的途 径,而是一条又花钱又费心又曲折的办绿卡的 途径。 在投资人对于企业的控制和管理上,与EB-5区域 中心项目相比,EB-1C有以下明显的不同之处。即 EB-5区域中心的投资人只是有限合伙公司的有限 合伙人,虽然对企业有着制定政策权,但并不参 加企业的日常管理,这是与EB-1C的最主要的区 别。在这一点上,EB-1C和EB-5直接投资移民比较 相像,即投资人自己控制资金和管理企业,尽管 在某些情况下,EB-5直接投资移民也有点像EB-5 区域中心的移民,投资人不直接参加日常管理。 2. 决定中国家庭移民美国的选择的因素 一般来说,在为客户作移民计划时,移民律师应该在和客户 首次见面时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仔细了解客户的情况,应该从 以下几个方面来询问客户的情况,以帮助客户设计出最合适 的移民方案: 1. 移民的目的是什么?自己想移民或者只是为了孩 子?家里有几个孩子?孩子的年龄多大?孩子现在 中国还是在美国?如果孩子在中国,希望孩子什么 时间去美国上学? 2. 父母能拿出多少钱来办移民? • 所获得的绿卡为永久绿卡 3. 父母想来美国经营生意吗?如果是,父母现在是否 已经在美国做生意?如果不办移民,父母也想在美 国做生意吗? • 不需要雇用固定数额的员工 与EB-5投资移民相比,EB-1C有以下缺点: • 不确定性:通过EB-1C申请绿卡,美国公司必 须有良好的业绩和足够数量的雇员。虽然法律 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几个雇员,但移民局经常以 4. 如果父母想来美国经营生意,父母能够花时间在美 国居住,至少花一部分精力投入到美国公司的经营 和管理上来? EB5INVESTORS.CN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