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确定性 , 完全依赖于项目公司运营情况 : 项目运营成功 , 可以如约还款 ; 项目运营状况不好 , 则可能无限延期 。
市场上大部分 EB-5 项目 ( 至少 90 % 以上 ) 是债权投资 方式 , 基金公司与项目公司有贷款协议 , 这种情况下资金 从项目公司回到基金公司的时间取决于贷款协议规定的 到期日 , 例如贷款期是 5 + 1 + 1 , 那么还款日可能是第 5 年 或者第 6 年或者第 7 年 ( 取决于项目公司是否使用延期选 项 ) 。 如果到期不能履约还款 , 这时要看贷款是否有抵押 , 若有抵押 , 贷款人 ( 基金公司 ) 可以行使抵押权强制退出 。 这里衍生讨论一下贷款延期选项的使用 , 贷款延期选项 的使用是指借款人 ( 项目公司 ) 使用 , 而不是指贷款人 ( 基金公司 ), 而通常使用 延期选项没有惩罚条款 ( pe n a lt y ), 即 使 有 也 只 是 大 约 1 % 的 利 息 增 加 , 通 过 上面的投资架构表可以知 道 EB-5 投资人个体与项目 公司 之 间 没 有 直 接 关 系 , 如 果项目公司有一笔低于市 场 利 率 的 资 金 , 在 使 用 5 年 后可以继续免费或以较低 的 成 本 再多 使 用 两 年 , 而且 延期使用并不违约或者触 犯法律 , 那么项目公司为何不继续使用呢 ? 除非项目非常 成功 , 提前进行出售或再融资会给项目持有人 ( 开发商 ) 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 否则项目公司是有很大可能要把延 期选项使用到底的 。
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初始到期日比较短的项目 , 比 如 2 年或者 3 年 , 但是仔细阅读法律文件就会发现 , 后面 连带的延期选项可能长达 4 年 ( 2 年或 3 年 + 1 + 1 + 1 + 1 = 6 年或 7 年 ), 投资人需要了解的是 , 延期选项的使用权在 于借款人 ( 项目公司 ), 使用延期选项能使项目公司占用 低利率资金更长时间 , 降低成本且不违约 , 初始到期日只 是给项目公司提供了一个无 penalty 的提前还款的机会 , 并 不 代 表 一 定 会 在 初 始 到 期 日还 款 , 而 违 约 的 触 发 点 是 最终到期日 ( 不是初始到期日 ) 不能履行还款义务 , 因此 计算还款时间不是只单纯看初始到期日 , 而是要看最终到 期日 。
这次移民局针对 2 年投资期限的确认带来的最直接的影 响是什么呢 ? 个人认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在资金从项目公 司回到基金公司后 , 区域中心无法以 I-829 未递交为借口 而对投资款进行再投资了 。 换而言之 , 新法案下投资人最 大的受益就是免除了再投资的风险 。
投资人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 , 当前市场上绝大部分 EB-5
项目是在移民局确认 2 年投资期政策之前发行的 , 在此之 前投资人还款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 1 ) 资金从项目公司 ( JCE ) 回到基金公司 ( NCE ); 2 ) 投资人递交 I-829 。 虽然移民政 策对维持风险投资期限做了重新定义 , 但是具体还款时 间和还款条件还要看每个项目的具体合约条款 , 如果项目 法律文件要求投资人需要递交 I-829 才能还款 , 除非基金 公司对运营协议 ( 或者有限合伙协议 ) 的分配条款进行 修正 , 删除还款条件中对 I-829 递交的要求 , 否则投资人 仍然要面临再投资的风险 。
综上所述 , EB-5 投资款返还的时间取决于项目公司 ( JCE )
何时能还款给基金公司 ( NCE ), 而这个时间点是由项目 公司 ( JCE ) 和基金公司 ( NCE ) 之间签署的贷款协
" EB-5 投资款返还的时间取决于项目公 司 ( JCE ) 何时能还款给基金公司 ( NCE ), 而这个时间点是由项目公司 ( JCE ) 和基 金公司 ( NCE ) 之间签署的贷款协议 ( 股 权 投 资 协议 ) 来 决 定 的 。 "
议 ( 股权投资协议 ) 来决 定的 。 有些项目发行文件 里或者宣传资料里设置 2 年或 3 年等较短的投资期 限 , 并 不 代 表 在 2 年 或 3 年投资期限到期时就一定 能 还 款 , 具 体 还 要 看 项目 公司在 2 年或 3 年投资期 限 到 期 时 , 是 否 有 能 力 ( 足 够的现金流 、 足够的价值 来出售或者再融资 ) 和动力 ( 提前还款可以带来更大经济 收益 ) 进行投资款偿还 。 投资人需要牢记在心的是 , 进行 EB-5 投资的最终目的是绿卡和本金 , 在这两个目的都能 满足的条件下 , 如果能有些许投资回报或者缩短投资期限 那是锦上添花 , 如果不能 , 则一定要把绿卡和本金安全作 为评估项目的首要因素 , 而不是舍本逐末 , 一味追求较高 投资回报或者较短投资期限 。
Lily Zheng
Lily Zheng , Bether Capital 副 总 裁 , 专注于审查 EB-5 发行文件 、 协 商资金结构和投资条款 、 以及发展 和管理合作伙伴关系 。 自 2012 年 以来 , Zheng 已经协助 10 多个项 目成功筹资 , 所筹 EB-5 资金超过 4 亿美元 。 她与中国 、 韩国 、 越南和 中东地区的项目合作伙伴以及公司 的全球代理网络密切合作 。 Zheng 精通普通话 、 英语 和韩语 , 是国际重要行业协会会议的小组成员 , 同时也 是定期外国投资者路演活动的演讲嘉宾 。
12 EB5 INVESTORS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