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行宪机制不合理, 当下中国违宪现象大量存在却得不到 纠正, 以至少数学者认为中国根本就没有宪法, 或者说中国宪法 说是国家的“ 根本法”, 其实根本不是法 。 要让宪法成为真正意义 上的法律, 必须建立司法性质的宪法审查机制 。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大模式: 在英美法系, 普通法院负责司 法审查; 欧洲大陆则成立宪政法院, 专门负责解释和适用宪法 。
中国没有必要一步到位, 一下子就让法院来处理宪法问题, 而是可以逐步过渡, 先在全国人大或常委会之下建立一个宪法委 员会, 以后可以模仿法国成立一个独立的宪法审查机构 。
但是这个机构要发挥有效作用, 就必须带有司法性质, 否则 注定只是一个摆设 。
司法审查的范围也可以分阶段扩大, 至少现在没有必要审查 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合宪性, 而可以限于审查层次 比较低的法规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
其实, 中国法律规范中问题最大的不是法律, 而是各类低层 次 、 不公开的“ 红头文件”。
不论通过哪种方式, 一种名副其实的司法审查制度将极大提 高宪法的权威, 有效遏制各类恶法侵犯人民的宪法权利 。
总之, 中国的最高国家利益不是航母, 不是“ 神八” 或“ 神 九”, 甚至也不是南海, 因为这个国家的根本不是领土, 而是人 和制度; 人的道德和制度不行, 众人离心离德, 即便别人送来领 土也保不住 。
看看美国, 除了一开始和印第安人打过仗之外, 什么时候和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