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些言论可能产生现实危害, 那么自有正确的言论与之 抗衡, 而作为最终的评判者, 多数人会在知情基础上作出理智的 判断, 少数政府精英并不比多数平民百姓更正确 。 二是宗教信仰与活动自由 。 宗教信仰是人类最内在的思维活动, 也是政府不得触及的人
格尊严的核心 。
宗教信仰对于凝聚一个民族的道德勇气 、 净化心灵 、 鼓励行 善和控制私欲发挥重要作用, 宗教自由对于民族的秩序 、 团结 、 安定和活力至关重要 。
在信仰领域, 没有国家的立足之地 。 国家不得扶持 、 帮助任 何特定教派, 更不能压制 、 打击和干预宗教活动 。
既然公民是有尊严的存在, 政府应该信任绝大多数信教者不
会信仰危害社会的教义, 不得判断信仰本身正确与否 。 三是一般自由权保障 。 自由是原则, 限制是例外, 法律不得没有必要地限制人民自 由; 法律限制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正当目的, 手段必须是 必要的, 并和此正当目的成比例 。 四是财产权保障 。 财产权是人格独立的制度保障, 也是个人尊严的外在延伸 。 中国过去几十年历史证明, 私有财产及其保障的缺失造成严
重的社会贫困和动乱 。 为了避免平均主义和产权虚置带来的恶果, 财产权在原则上
应该私有, 但是其使用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受到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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