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的主旨, 正如书的题目所明确揭示的那样, 它探讨的是 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关系, 旧制度才是法国大革命爆发的根源 。
不能包容所有不同利益的制度是压榨性和压迫性的制度, 为 了维持特权利益, 特权集团必定要排斥和打击其他群体和个体的 利益要求 。
由于它的排他性, 由于它的顽固和僵化, 使它要转向包容各 种利益的宪政制度只有革命一途 。
以“ 家天下” 作为执政理念的中国王朝制度, 是最典型的不 具包容性的制度, 任何利益分享机制都不可能在这个封闭的体系 内产生 。
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 他们的头脑内都无法设想出被 统治者限制统治权 、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分享权力的宪政制度 。
清朝政府为了取得汉人的合作, 在长达两百多年的时间里慷 慨地把权力恩赐给汉人, 但它拒绝以立宪的形式与汉人分享权力, 最后像路易十六的政府一样在各种力量的联合反对下寿终正寝 。
辛亥革命成功地推翻了帝制, 却未能成功地建立起包容性制 度; 孙中山所改变的是把一家的天下变为一党的天下, 用组织的 体系取代了家的体系 。 它既是家天下的进化形式, 又是一种退化; 它看上去有了现代政治的外观, 扩大了利益范围, 但组织的无约 束 、 无政府状态使它的腐败也变得更加不可救药 。
包容性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 言论自由, 这是建立 包容性制度的前提, 包容不同利益的制度必须容忍不同利益的表 达; 第二, 法律是大众意志的体现, 民众通过他们选举的代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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