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5卷 5卷本《灵铱》第5卷 | Page 316
一个人不管他以后是当总统,还是挑粪桶,只要来到这个世
上,享受人权就像享受阳光一样天经地义。
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或是罪犯,除了被依法剥夺的某些权利(如
政治权利)外,他们依然享有其他未被剥夺的人权(就是死刑犯,
也还享有受到体面对待的人权),别人哪怕是警察都决不能打骂
他、侮辱他,决不能对他进行刑讯逼供,对他进行严刑拷打,否
则,就是在侵犯人权,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一个人犯下了罪行,咎由自取,对其某些权利的限制与剥夺
应由独立的公正的司法机构来执行,而社会公众没有权利去拘
禁、审判或刑罚他。
如果法制让人人来做评判者以达到对灵魂肮脏者清洗的目
的,那么这种无节制的做法动摇了法治的立场与原则。
因为用无序的方式追求有序是含着泪水的可笑与荒唐,带来
的只会是混乱、分歧、仇恨、嗜血与专横,最终不是保障人权而
是肆意践踏人权(文革就是惨痛的教训)。
人权是广泛的,只要是人就当之无愧享有。
保障人权对个人幸福、社会进步有何作用
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靠社会生活中每个具体的个人充分
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品质的创造和努力才取得的。
在一个人权被剥夺或人权被践踏的社会里,人的创造性被扼
杀,整个社会充满着压抑的痛苦与变态的快乐。
如果每个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的话,前提是他
们必须拥有自由自在地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的权利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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