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5卷 5卷本《灵铱》第5卷 | Page 307
蔑视人们的财产将迅速导致威胁人们的安全与生命。
财产权是一个人生存权的基础和延伸,是实现生存权的物质
手段。
私有财产是每个人能够享有各种权利和自由的保证,是每个
人自由与尊严的保障,是捍卫人权的有力手段。
基于私有财产的这种重要作用,在民主国家,宪法里都明文
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即使为了公共利益要征用私有财产,也必须征得财产主人的
同意并获得相应的补偿才能征用。
依靠野蛮的暴力随意剥夺作为人们劳动果实的私有财产,是
极其不道德的犯罪行为。
有些人和组织,喜欢干这事儿!
那种美其名曰“为了公共利益诱迫某个弱小的个体牺牲私有
财产”的做法,也是极其荒谬的。
如果公共利益是靠个体私有财产的损失而增值,那么公共利
益的合理性就值得拷问。
过去或时下,有些观念、主张、口号和忽悠,看似高尚,实
则卑鄙!
任何好东西,过线就不好!
更可怕的是,在一个“公权的赋予与行使不纳入全体公民的
强大监督与有效影响”下的社会环境里,公权代言人的行事完全
取决于自己的节操、能力、喜好与上级的脸色,他拥有着支配公
共资源的权力,然而,他极有可能没有也不愿承担起相应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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