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61

4. 顺应世界宪政潮流 曹思源 以 110 个国家为基数,计算相关国家所占的比重(%),潮流 便一目了然: 01. 56%的国家宪法规定有公民投票,目前我国还没有。 02. 66%的国家宪法规定法官的独立性,目前我国还没有。 03. 67%的国家设有宪法监督机构,我国公民就此提出过不少建 议,至今尚未实现。 04. 69%的国家承认或不禁止双重国籍,我国仍然禁止。 05. 74%的国家宪法无序言,另有 4%的国家(包括中国)宪法有 一篇损害宪法科学性的序言。 06. 75%的国家宪法规定普遍实行地方自治,我国宪法则规定只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区域自治。 07. 76%的国家议会(或选民代表机构)实行直接选举,我国则 除了县以下之外,绝大部分只搞间接选举。 08. 85%的国家不把个人名字写进宪法,而毛泽东的名字则自 1975 年起赫然载入我国宪法。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