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61
4. 顺应世界宪政潮流
曹思源
以 110 个国家为基数,计算相关国家所占的比重(%),潮流
便一目了然:
01. 56%的国家宪法规定有公民投票,目前我国还没有。
02. 66%的国家宪法规定法官的独立性,目前我国还没有。
03. 67%的国家设有宪法监督机构,我国公民就此提出过不少建
议,至今尚未实现。
04. 69%的国家承认或不禁止双重国籍,我国仍然禁止。
05. 74%的国家宪法无序言,另有 4%的国家(包括中国)宪法有
一篇损害宪法科学性的序言。
06. 75%的国家宪法规定普遍实行地方自治,我国宪法则规定只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区域自治。
07. 76%的国家议会(或选民代表机构)实行直接选举,我国则
除了县以下之外,绝大部分只搞间接选举。
08. 85%的国家不把个人名字写进宪法,而毛泽东的名字则自
1975 年起赫然载入我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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