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334
政与司法的高度自治。
如今中央一些部门的政策和香港民意发生冲突,根源在于,
普选方案争议引发了双方对“一国两制”的认识分歧。
说来说去,“一国两制”究竟是什么?
简言之,
“一国”就是保证中国对香港的国家主权;香港是中
国领土,不能分裂出去搞“独立”。
在这个前提下,“两制”就是“港人治港”,香港的事情香港
人自己决定,大陆不能干预。两者关系必须得到妥善处理,
“两制”
不能破坏“一国”,“一国”也不能吃掉“两制”。
“一国”和“两制”之间表面上存在张力,但在根本上是一
致的。
“两制”以“一国”为基础,否则也谈不上“两制”;而“一
国”要长期维持下去,也只有实行真正的“两制”。
如果以“一国”的名义破坏“两制”,香港民众的自治要求
得不到满足,对不合理的中央干预怨声载道,各种反对乃至分离
势力能不发展壮大吗?
失去香港民心,即意味着失去了对香港的主权。
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两制”就是在破坏“一国”。
是否普选、如何普选,归根结底是香港人自己的事情,香港
民意理应具有最终决定权。
当然,
《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在程序上,中央决定香
港民主的进程,但决定的终极依据只能是香港民意。
中央要求特首候选人“爱国爱港”,虽然引起了不少非议,其
实如果合理解释的话也没什么不妥,
“爱国爱港”即对应“一国两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