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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与司法的高度自治。 如今中央一些部门的政策和香港民意发生冲突,根源在于, 普选方案争议引发了双方对“一国两制”的认识分歧。 说来说去,“一国两制”究竟是什么? 简言之, “一国”就是保证中国对香港的国家主权;香港是中 国领土,不能分裂出去搞“独立”。 在这个前提下,“两制”就是“港人治港”,香港的事情香港 人自己决定,大陆不能干预。两者关系必须得到妥善处理, “两制” 不能破坏“一国”,“一国”也不能吃掉“两制”。 “一国”和“两制”之间表面上存在张力,但在根本上是一 致的。 “两制”以“一国”为基础,否则也谈不上“两制”;而“一 国”要长期维持下去,也只有实行真正的“两制”。 如果以“一国”的名义破坏“两制”,香港民众的自治要求 得不到满足,对不合理的中央干预怨声载道,各种反对乃至分离 势力能不发展壮大吗? 失去香港民心,即意味着失去了对香港的主权。 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两制”就是在破坏“一国”。 是否普选、如何普选,归根结底是香港人自己的事情,香港 民意理应具有最终决定权。 当然, 《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在程序上,中央决定香 港民主的进程,但决定的终极依据只能是香港民意。 中央要求特首候选人“爱国爱港”,虽然引起了不少非议,其 实如果合理解释的话也没什么不妥, “爱国爱港”即对应“一国两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