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328
国家与社会也有某种程度的微妙均衡,彼此谁也不能零和,必须
共存,无论喜欢与否。
民间社会的自我生长非但不会打破均衡,反而会增进均衡。
但从去年迄今,国家暴力对民间社会越来越情绪化,越来越
不知克制,把民间社会的自我成长当敌人,大有阶级斗争天天讲
的态势。
国家与社会关系之刚性,已为“六四”之后所仅见。
无论他们的个人主张是什么,他们的行为都严格限定于法律
框架内,所有手段皆和平合法。
把他们当作国家的敌人,不只是对他们的构陷和伤害,对国
家自身其实是更大的伤害。
须知,任何一个正常国家即文明国家,都不会以自己的公民
为敌人。
它的敌人只会来自外部。
公民则是国家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全部力量的源泉。
国家对自己的公民只会敬畏有加、呵护有加,这才是国家的
本份,必须这么做,国家才有合法性。
越是把自己的公民当敌人,越等于自证不合法;国家人为制
造的敌人越多,其不合法也就越不容争辩。
显然,这等于道义上的自我摧毁。
这条路,能够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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