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卷本《灵铱》第4卷 5卷本《灵铱》第4卷 | Page 233

52. 清朝覆亡前两次改革的教训 雷颐 想以非根本性的行政体制改革代替根本性的政治体制改革, 多少弥补明显已不合时宜的政治体制之弊。 这种思路自有其合理之处,不过,晚清两次以裁撤无用政府 机构与冗员、将功能相近部门合并成几大部门的“行政改革”, 并冀以此代替“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结果却是你死我活的政 坛恶斗,先是光绪被囚、康有为逃亡,后是袁世凯几被围殴、慈 禧甚至想要跳湖,均以失败告终。 所谓“维新”,在政治方面其实只是非常有限的行政改革,而 且因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终以失败告终。 晚清这两次本想以行政改革推动或导入“宪政”的政治体制 改革实践的失败,适足促人“逆向思维”: 原以为行政改革只是局部性变革,阻力肯定要小于全局性的 政治体制改革,当更容易,其实未必。 行政改革将使某些部门和部分官员受益,而另一些部门和部 分官员受损,受损部门和官员的抵制、反抗必然十分强烈。 甚至保持原待遇不变,也不足以抵消无权的损失,对官员来 说,权力大过一切,要裁撤一些部门一些官员自然难上加难,难 以执行。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