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5 Canada-China Business Forum Magazine | Page 60
法律
夏仍未得解决) 以往的记录都本着以相当快捷
,
的方式进行出售。
简单来说,根据加拿大破产制
度,
具有持续经营价值的资产往往可相当快捷
地
“转换为金钱” 各利益相关方,随后可能会对
。
最大可能的资金池展开争夺,
买方则能够确保
成交之后不会被收购的企业
“拖回”
破产状态,
买方可继续经营被收购的企业。
即使在非常复
杂或
“混乱”
的情况下,
也可使用有强制性的
“归属令”
转让明确的所有权。
法律
《公司债权人安排法》
程序
《公司债权人安排法》 “CCAA” 大致相
或
—
当于
《美国破产法》
的第11章,不过,
两者之间存在
着重要的差异。
CCAA通常由大型/债务人公司使
用,这一程序经常被用作出售大型企业的结构。
笔
者曾参与过Opti CCAA一案,例如:
在该案中,
中
国最大的海洋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商 - 中国海洋石
油有限公司,
其某下属公司以20余亿加元收购了
加拿大油砂公司Opti Canada的股份和资
产。
Opti CCAA一案结合了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
项下的安排计划。
笔者无法在本文中详尽论述复杂破产案中
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和加拿大处理这些考虑因
素的方式,
笔者谨对加拿大屡屡发生的主要破
产程序作以下简要介绍。
破产管理
《破产法》 “BIA” 项下的破产大致相当于
(
)
《美国破产法》
项下第7章清算程序,
不过,两者之
间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
BIA还规定了重组程序,
有时候也通过BIA程序出售处于活动或非活动状
态的企业。
不管是通过破产管理,
CCAA程序还
是BIA程序进行企业出售,
典型的加拿大企业出售
程序有以下特点:
大部分破产管理如今是在法院监督下进
行,
不过,
有时仍能看到私人破产管理。
一般来
说,当债务人在与主要担保贷款人的贷款安排中
发生违约且该担保贷款人想要尽快变卖资产